为做好学院推荐选拔2020年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工作(以下简称推免工作),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和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做好2020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函〔2019〕105号)等文件精神和《合肥工业大学关于2020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推荐通知》)以及《合肥工业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工作实际, 特制订本推免工作实施方案。
一、推免工作的组织机构
1.为加强对推免工作的组织和管理,学院成立推免工作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周涛发 李强
副组长:彭书传 顾安祥
成员: 袁峰 丁俊祥 牛漫兰 崔康平 钱家忠 赵萍 任升莲 许为义 谢晶晶 石永红 王进 查甫生
2.成立学院专家审核小组组织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文章)、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进行审核鉴定,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组成人员如下:
顾安祥 谢晶晶 朱承驻 李加好 陈陆望 李晓辉
二、推荐条件
㈠.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爱国爱校。诚实守信,学风端正,品学优良,关心集体,尊敬师长,团结同学,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的思想,无考试作弊记录,截止2019年9月1日,没有尚未解除的警告及以上处分。
㈡.热爱所学专业,勤于思考,勇于创新,有较强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身心健康,能够完成研究生阶段学习任务。
㈢.四年制专业前六个学期(五年制专业前八个学期)本专业教学计划内的课程全部修完合格;全国大学外语四级考试成绩不低于425分,英语专业学生全国专业英语四级(TEM4)考试成绩不低于70分或全国大学外语六级考试成绩不低于500分。且推免GPA等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推免GPA位于专业前40%;且:①至少有二个年度被评为校“三好学生”或获校三等及以上奖学金,或②在科研、教学实践中有高水平科研成果、发明创造并得到省级及以上主管部门承认者,或③获得教育部大学生竞赛资助项目全国二等奖(或省级一等奖)及以上者,或④获得全国“挑战杯”科技作品竞赛和创业计划竞赛二等奖(或省级一等奖)及以上者,或⑤获得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特等奖者,或⑥在校期间具有班级、团组织、学生会、学生社团及学生干部的工作经历且工作业绩突出;中共党员,考虑综合素质,择优推荐。
2.研究生支教团专项推免生计划的推免生推荐条件为:推免GPA原则上位于专业前40%,在校期间在志愿服务、社会实践等方面工作业绩突出,具有学生干部经历的优先选拔,考虑综合素质,择优推荐。
3.教改试验班推免生推荐条件为:按推免GPA排序,择优推荐。
㈣. 四年制专业前六个学期(五年制专业前八个学期)本专业教学计划内的课程全部修完合格,且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经三名以上本校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教授联名推荐,学生有关材料(如获奖证书、论文、主持国家大学生创新实验计划等)和教授推荐信经学院公示、学校推荐免试研究生遴选工作组审查同意,可直接推荐。
具备上述㈠、㈡、㈢条或㈠、㈡、㈣条者均可列为推免生候选人。
三、推免GPA计算规则
1.推免GPA针对学生前六个学期本专业教学计划内的课程进行计算,计算公式为:
其中:用于换算课程绩点的课程考核成绩以教学管理信息系统中所记载的第一次考试的原始成绩为准。
2. 考虑到英语分级教学,同一学期不同级别的英语成绩采用课程成绩乘以系数的办法计入成绩,具体为:第一、二、三、四学期分别以一、二、三、四级作为基准级,系数为1;各学期每高一级系数在基准级基础上增加0.1,每低一级系数在基准级基础上减少0.1。
3. 免修的课程,不计入推免GPA计算,其学分也不计入修读课程的学分总数。
4. 采用二级制记载成绩(不含补考)的课程,不计入推免GPA计算,其学分也不计入修读课程的学分总数。补考通过的课程绩点一律记为1.0。
四、排序规则
(一)排序原则和计算公式
1.坚持以德为先,德智体全面衡量,把考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推免生遴选的重要内容和重要依据,对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
2.要全面考查、综合评价。在推免GPA基础上突出能力考查,注重一贯表现,强化对考生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核。
3.排序公式为:最终得分=平均学分绩点+综合评价得分×0.08;按照每位学生的最终得分由高至低进行排序,若最终得分相同则平均学分绩点高者排在前。
4. 符合推荐条件,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经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后,可直接获得推免生资格,无需依据上一条参加综合排序:
(1)专业教学计划要求的前三学年(五年制专业为前四学年)开设的全部必修课程及专业选修课程的学分绩点位于专业前6%(成绩以首次记载的原始成绩为准);
(2)获得“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国赛特等奖(排名前三)、或一等奖(排名前二)、或二等奖(排名第一);
(3)获得“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国赛金奖(排名前三)、或银奖(排名前二)、或铜奖(排名第一);
(4)获得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国赛金奖(排名前三)、或银奖(排名前二)、或铜奖(排名第一);
(5)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人员。
备注:如同专业符合以上五条之一者人数超过了专业推免生名额,符合条件(五)者优先,其余按平均学业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
(二)综合评价得分计算办法
1.综合评价得分由创新创业及学术能力加分、社会工作及社会实践能力两部分组成。综合评价得分最高限加10分,超过10分者则以10分计。
2.学术科技竞赛加分
(1)“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中国 “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三大赛(不超过前3名)
获全国特等奖者、全国一等奖者、全国二等奖者、全国三等奖(或获省特等奖者)、获省一等级、二等奖、三等奖者分别奖励8分、6分、5分、4分、3分、2分、1分。
(2)全国大学生地质技能大赛、全国大学生GIS应用技能大赛、中国大学生 GIS 软件开发竞赛、全国大学生节能减排大赛等由专业学会或教学指导委员会主办的各类专业学术竞赛(不超过前3名)
获全国特等奖者、全国一等奖者、全国二等奖者、全国三等奖、获省一等级、二等奖者分别奖励5分、4分、3分、2分、1分、0.5分。
(3)数学建模竞赛(含美赛)
获全美竞赛特等奖或全国一等奖者、获全美竞赛一等奖或全国二等奖者、获全美竞赛二等奖或省赛一等奖者、获全美竞赛三等奖或省赛二等奖者分别奖励4分、3分、2分、1分。
(4)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
获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特等奖、一、二、三等奖者,分别奖励4分、3分、2分、1分。
备注:如赛事最高奖为一等奖,则一等奖等同于特等奖,以此类推;以上竞赛项目同一比赛项目只取最高分,不进行累加。
3.创新创业项目及发表论文加分
(1)创新项目(不超过3人)
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且中期检查合格的,按照排名先后,依次奖励2分、1分、0.5分;
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且结题验收通过的,按照排名先后,分别奖励1分、0.5分、0.25分;
主持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且结题验收通过的奖励0.25分。
备注:此项加分不累计,每人只取加分最高的一次。
(2)发表专业学术论文
发表论文及获发明专利情况 | 奖励分 |
第一作者发表SCI/SSCI收录的JCR二区及以上期刊论文 | 5 |
第一作者发表SCI/SSCI收录的期刊论文 第一发明人获授权国家(国际)发明专利 | 3 |
第一作者发表校定核心期刊论文 | 2 |
第一作者发表中文核心期刊论文 | 1 |
4..社会工作与社会实践能力加分
(1)连续担任学生干部一年以上,工作得到主管部门认可。
担任学生干部职务情况 | 加分 |
全国学联主席团成员、安徽省学联主席团成员、校学生会主席 | 2 |
校级团学组织主席团其他成员、院级团学组织主席(书记) | 1.5 |
校级团学组织正副部长、院级团学组织副主席及正部长、班级班长及团支部书记、学生党支部书记 | 1 |
各类注册认定的社团负责人、院级团学组织副部长 | 0.5 |
班级其他班干部 | 0.25 |
备注:本类加分不累加,以加分最高项为算。
(2)获得国家级、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个人荣誉的分别奖励3分、2分。
(3)作为校级及以上重点团队主要成员参与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并获学校认可的校级及以上表彰奖励者,加0.25分。
五、名额分配
专业 | 校区 | 人数 | 名额 | 备注 |
环境工程 | 合肥校区 | 42 | 5 | |
资源勘查工程 | 合肥校区 | 32 | 4 | |
勘查技术与工程 | 合肥校区 | 52 | 6 | |
地质学 | 合肥校区 | 20 | 2 | |
地理信息科学 | 合肥校区 | 31 | 3 | |
地下水科学与工程 | 合肥校区 | 21 | 2 | |
环境工程 | 宣城校区 | 85 | 9 | |
学院合计 | | 283 | 31 | |
六、推免工作流程
1.9月5日-9月6日,部署动员。成立学院推免工作小组和专家审核小组,制定选具体工作实施方案和排序规则并进行公示。
2.9月9日-9月11日,个人申请和专家审核。符合推荐条件的学生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并填写《合肥工业大学2020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资格申请表》,对申请材料专家审核小组进行审核。
3.9月12日-9月14日,审核公示。学院进行推免GPA计算、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进行遴选,确定初选名单并完成公示后,将推免生的《资格申请表》和成绩单纸质版、《推免生名单》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教务部教学办公室。
4.9月15日,材料报送。公示无异议后,由学院上报教务部;经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核、评议,确定全校推免生名单,并在校园网上公示。
5.9月20日前 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完成审核,在校园网公示全校推免生名单,并将名单上传推免系统。
6.9月25日前 获得资格的推免生在推免系统上完成注册,等待接收阶段启动。
所有综合加分的申请都必须有证明材料,申请人务必保证材料真实有效,有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推免资格。
本办法的解释权归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所有。
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
二〇一九年九月九日